入会须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经红十字会批准即为红十字会会员。
2.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个人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单位身份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3.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地红十字基层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即为红十字会会员。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会员退会,经原批准机关审核,收回会员证及标牌;个人会员退会的,需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自动退会:
(一)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二)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
(三)团体会员法人撤销、合并、解散。
★会员会费
▲ 个人会员会费,由基层红十字会收缴;团体会员会费,由审批发放团体会员证书的红十字会收缴。
▲会员应自愿缴纳会费,一年一次。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团体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新入会的会员应在获得入会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
二、办事流程
▲个人会员入会由本人申请,基层红十字会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方可确认其会员资格,成为个人会员;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可以直接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申请入会。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加入红十字会,须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