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遗体组织 彰显生命大爱
捐献遗体组织 彰显生命大爱
2015年的第一天,冬日暖阳照耀着大地,温暖着人们的心。也就是这一天,44岁的符洪走完了人生旅程。家人按照他生前愿望,将遗体捐献用于医学研究,眼角膜捐献给需要的患者,实现了他人生最后的也是最崇高的愿望。
符洪家住益阳市新市渡镇欧公店村, 2014年5月知道自己罹患癌症,癌细胞已扩散到全身。一次偶然的机会,符洪看到“遗体器官捐献可挽救他人生命,让生命更有价值”的相关报道后,产生了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经过深思熟虑,符洪毅然将捐献决定告诉了妻子和儿女,并不断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家人不再反对,尊重了他的愿望。2014年12月,符洪通过家人联系了赫山区红十字会,获知身体肿瘤患者不适合捐献器官,但可以捐献眼角膜,于是签署了捐献同意书,表明死后捐赠遗体和眼角膜的意愿。
符洪的女儿符霞告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当爸爸告诉我们他的决定时,我们家人第一反应是不同意。正是因为我们家庭困难,担心别人说我们是舍不得花钱安葬他,甚至认为我们是通过捐献来捞取什么好处。但爸爸态度坚决,他说他眷恋生命,眷恋亲人,眷恋每一个朴实而平淡的日子,他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社会,就把遗体及身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社会”。
2015年元月1日23点,符洪去世。亲人遵照他生前的愿望,通过赫山区红十字会第一时间与爱尔眼科医院和益阳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取得联系,完善遗体与组织捐献相关手续。元月2日凌晨3点多,在赫山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顺利完成眼角膜摘取手术,元月3月上午9点半,完成遗体捐献。符洪的愿望实现了,他为社会贡献了最后一分力量,生命的价值在平凡中得以体现。参与见证的赫山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遗体和组织捐献是一种奉献社会、延续生命的高尚行为,符洪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做出无偿捐献的决定,其无私奉献精神令人尊重,令人感动。”(赫山区红十字会 徐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