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市完成又一例人体器官捐献。捐献者为男性,45岁,南县人,因遭遇车祸导致颅内大出血不治离世。22日零点零六分,患者心脏停止跳动,他捐献的两个肾脏将于当日移植到器官衰竭患者体内,使两位患者重获新生。这是在益阳市完成的第14例人体器官捐献。(周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