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红十字会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
益阳市红十字会按照国家“七五”普法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普法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抓好宪法、党章、红十字会法等党内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推进红十字工作的全过程,普法与业务共促共进,推动全市红十字工作稳步向前发展。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共性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制定红十字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人道服务工作全过程。
(四)加强红十字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专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五)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市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六)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红十字博爱周”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两次专题普法活动。
(七)积极推进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红十字会依法治理,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八)认真开展《如法网》网上法律知识学习,按时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线考试。
(九)加强红十字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法制办汇报红十字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和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与红十字人道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对兼职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会员的红十字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红十字志愿者、会员单位及会员的规范化管理。
(三)利用“红十字博爱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红十字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有关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