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文明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民主理财、公开透明、勤俭节约、经费一支笔审批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
二、财务报账制度
(一)报帐(工资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发放工资,15日左右(遇双休日顺延)报账,逾期下月补报;每季度做一次账。
(二)预算管理制度
各项开支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由经办部室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方案,编制预算审批单,先报分管领导审批,再报党组书记批准后实施。
(三)报销制度
1.账务报销须提供原始消费凭据,并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注明用途和日期。
2.报销票据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查、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会审联签小组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发票报账坚持谁经手谁报帐的原则,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
3.使用公务卡支付。所有公务消费和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支付,特殊情况不能刷卡的,必须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再由相关人员办理报账手续。
4.财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手续不完备的票据应拒绝审查签字和付款,并及时汇报。
(四)接待制度
1.接待原则:事前审批(填写《益阳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审批单》),统一安排,厉行节约。
2.接待要求:凭公函接待,尽量安排在定点餐馆。
3.接待标准:按《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办发〔2014〕16号)文件执行。
4.接待陪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五)出差制度
1.出差前,填写《益阳市红十字会公务出差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
2.出差报销及差旅补助按照《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益财行〔2019〕2号)文件执行。借用公款出差的,必须在出差结束后一星期内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3.集体出差活动,由相关部室统一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六)采购制度
1.采购原则:办公用品等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各部室需要采购的物品,统一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统一采购和管理,并做好领用登记。
2.采购要求:物品采购须两人以上同行,发票上品名、数量、单价、金额齐全,并有采购人签名、保管人签收和证明人签字。
3.采购管理:办公室建立机关固定资产台账并严格管理。
三、会审联签制度
(一)会审联签小组人数为3人。其主要职责:根据《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益财法〔2014〕74号)的要求,对开支的合法性和单据的真实性进行会审联签。
(二)严格会审程序。所有支出的报销,由报账人填写《会审联签汇总单》,由财务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会审联签小组成员依序签字,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会审印章。
(三)凡不符合票据要求、审批程序及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会审联签小组不得办理会审联签手续。
四、借款和周转资金的管理
干部职工因公借款,要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支原因、归还方式、归还日期,由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借款事项办结,必须及时办理销账手续。逾期不归还的,由财务人员在其工资中逐月扣抵。
五、财务数据、资料的管理
(一)财务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本单位的财务数据、资料等情况。
(二)相关部门查询财务情况时,应先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所有财务数据、资料未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不得传借。
(三)对财务的检查,必须根据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的文件方可接待,并及时向分管财务的领导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检查。
六、财务运行情况的通报与监督
(一)财务人员定期出具财务报表送党组书记、财务分管领导。
(二)每年对机关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在班子会、全体干职工会上通报审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