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购“聪明药”摊上大事!这个90后程序员涉嫌走私毒品罪
睡眠质量差、注意力不集中……
道听途说有一种精神类药品
可以提高注意力给你的工作、学习加buff
让你变得更加“聪明”
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
近期,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90后的小李是一名IT工作者,因为最近学代码有些吃力,想通过其他渠道给自己的学习加点buff提高学习效率。
后来其从网友处得知吃点莫达非尼或阿莫达非尼等精神药品,可以提高注意力便动起了“小心思”。
出于谨慎小李还是从网上对这些药品进行了检索,发现这些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购买这些药品需要专业医生出具的处方,私自从国外购买这些精神药品可能涉嫌毒品犯罪。
但抱着自己使用的侥幸心理,小李还是通过微信与境外的卖家取得了联系,从网上购买了莫达非尼片剂与阿莫达非尼片剂各一盒,并让卖家从国外邮寄至国内。小李在收取上述包裹时被抓获,经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涉案的莫达非尼片剂与阿莫达非尼片剂中均检出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莫达非尼成分。到案后,小李辩称其购买管制的精神药品是为了治病。
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走私毒品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明知莫达非尼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为自己服食而从境外购买并非法寄递入境,其行为应以走私毒品罪定罪处罚。关于小李辩解其是为了治病买药的意见,小李并无服用本案所涉药品的医嘱,相关辩解不能采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毒品包括了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小李从境外购买国家规定管制的、无证据证明用于治疗疾病需要的精神药品,其购买的该精神药品应视为毒品。综上,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对小李定罪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示:
毒品犯罪中的毒品,不仅包括海洛因、冰毒、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也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品种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传统毒品的获取难度大增,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售。他们通常把这类药品包装成“聪明药”、“减肥药”、“止咳药”等看似无害的名字,放在互联网上贩售。
这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通常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极具迷惑性,容易让人对买卖、使用此类毒品抱有侥幸心理。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使用不当就成了毒,不仅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一定要严格依照医嘱科学使用此类药品,切勿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抱有侥幸心理滥用国家管制药品从而触犯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