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1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红十字会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纪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会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市红十字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党组班子一致表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方案。巡察反馈会后,会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谢国辉任组长,周玲、龚艳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和协调联络,全身心投入整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会党组逐条对照分析,在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对方案进行充实和完善,征求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并报市纪委市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审定。
(三)坚持全面整改,注重统筹结合。会党组不等不靠,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索排查,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红十字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红十字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截至4月24日,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全面履行人道救援领域职责上存在不足。
1.领导干部开展理论学习标杆作用不明显,个别同志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偏低。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了《益阳市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拟定了《益阳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已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学习积分情况,切实调动了领导干部学习积极性。
2.推进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比较滞后,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度研判,没有全面落实“四个纳入”要求。
整改情况: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了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均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重要内容。
3.机构改革推动缓慢,改革方案仍未报市委研究。
整改情况:根据省红十字会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编办确定的市红十字会“三定方案”,已拟定《益阳市红十字会机构改革方案(草案)》。正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加强请示汇报,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完成好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4.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筹资任务没有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体验区招标工作,待场地交付后即可进场施工。对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培训区建设经费进行压缩,积极向上级红十字会寻求资金和设备支持,争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共同合作,力争年内完成筹资任务。
5.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组织对全市红十字基层进行了摸底,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基层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
6.党组工作比较被动,因党组成员只有1名,未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没有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专题向市委相关部门请示,经同意已召开党组扩大会表决“三重一大”事项。调整了人员分工,落实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要求,党组班子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
7.有的领导干部有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现象。
整改情况:健全了机关考勤登记制度,已落实上下班规定。
8.捐赠政策和程序执行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红十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捐赠程序和要求。在办理捐赠手续时核实情况并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单位与接受捐赠单位无股权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接收的定向捐赠款物由市红十字会直接转赠给受捐方。
(二)反馈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尽责担当和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
9.存在违规发放慰问费、奖金和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所有违规发放的慰问费、奖金和补贴以现金已退缴至国库账户。加强了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0.有违规接待现象。
整改情况:已将接待超支费用以现金退缴至国库账户,对《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益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11.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办公行为。
12.主动争取救助资金不够,自身“造血”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广泛宣传红十字精神,倡导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奉献爱心,今年已筹募资金3笔,用于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将继续拓宽筹资渠道,加强与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筹募资金和物资,不断增强救助实力。
13.人道主义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申报资料审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通过博爱送万家、世界红十字日等主题活动,开展红十字运动知识和人道主义救助的宣传,提高困难群众的知晓度。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了资料审核要求和程序,按照人道救助金使用原则,侧重于“三献”群体的申报,切实服务弱势群体。
14.博爱超市的捐赠物资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红十字博爱超市捐赠物资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对博爱超市的物资进行摸底,并指导及时有序完成发放。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工作指导,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5.对交通文明志愿劝导存在应付的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市创文办的工作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16.会审联签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原始凭证无经手、证明人签字。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结合单位人员实际情况,会审联签小组已调整为3人。通过查阅凭证,已由原经手人、证明人进行确认并补签名。
17.大额费用支出不规范,无党组会议记录、合作协议直接列支。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决策原则、事项、形式、程序进行了明确,并对相关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8.财务处理不规范,存在以库存现金冲抵单位其他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19.赈济资金存在使用不规范、账务处理错误、现金支取无审批流程等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了《赈济款物管理制度》,规范了捐赠管理、账务处理、现金支取审批等流程,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20.审计整改不到位,个别县级红十字会未按要求规范建立捐赠物资收发台账。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县级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台账管理指导,有关县级红十字会已按要求建立了捐赠物资台账。
(三)反馈问题: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人事管理有待规范,管党治党能力有待提高。
21.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计划雷同,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杜绝党员大会、支委会相互混淆重叠的现象,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做好“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党组专题研究了2021年党建工作和党日活动计划,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党组活动记载规范化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相应的工作。召开了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所有在职党员开展了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并公示。继续落实好主题党日、党课计划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党建带动各项工作。
22.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有两年相似,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几年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年初已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更加严谨,更加切合实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要求其严肃对待政治生活。
23.党建工作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未完成党员转正的相关手续,机关支部换届选举未达到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的要求。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召开了党员大会和党组会,认定了正式党员身份,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中共益阳市红十字会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机关支部将重新进行换届选举。
2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重要资料未入档。
整改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补充完善了缺失的人事档案资料,并对当事人开展了批评教育。
25.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在党组会议研究选拔任用干部时,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2019年提拔干部中考察材料撰写不规范、考察不全面、无党建鉴定意见表。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在研究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时,征求班子非党组成员的意见,非党组成员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参加讨论和表决。对2019年提拔干部的考察材料、党建鉴定意见表进行了完善。
26.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2019年,党组7次研究职级晋升、提拔任用等人事议题,纪检监察组仅选择性参加了1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了党组接受纪检监察的政治责任,并将此情况向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说明。今年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听取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做到自觉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配合监督。
27.党组没有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工作计划,开展了廉政谈话,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8.机关无考勤登记和节假日值班记录;印鉴管理无制度,未履行审批登记程序;工作制度不完善,修改不及时。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机关考勤登记制度和节假日值班记录,并做到认真登记。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审批登记程序已启动;修订了《益阳市红十字会机关制度》,已在机关工作中执行。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集中攻坚,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会党组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将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红十字工作中,不断提升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能力。
二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回弹返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长效。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刚性约束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红十字工作的结合点,推进市委巡察成果长效化运行,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3666621,邮政信箱: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116号右侧三楼301办公室,电子邮箱:732773419@qq.com
中共益阳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4月25日

